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
根据《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调整国家信访局信访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浙土资办[2010]27号文件精神(详见附件1),结合新区实际,我局已确定从事一线涉土信访工作人员11人(名单详见附件2)。
现要求发放涉土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每人每月235元,发放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
以上请示,请予批准。
附件 1:浙土资办[2010]27号
2:涉土信访工作人员名单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国土 信访 津贴 请示
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10年3月24日印发
附件2:涉土信访工作人员名单
胡纪华 宣张火 宣渭杰 俞盼盼
陈 冲 许方侠 苗志着 马光杰
郑晓春 李 波 胡曙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