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继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科承担日常工作,各业务科室信息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提供、更新、保密审查及发布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转流程,进一步加强综合科与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依申请公开件按时、按程序依法答复。
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相关制度的建设,为做好政务信息在网站上的公布工作,规范及时地向公众传递政务信息,我局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的更新、整理、审核和发布程序作出了规定,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内容、文字、标点符号等方面的初审,由局领导签字,经发布前的最后监督、检查,无疏漏方可发布,并由综合科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 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54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宁波杭州湾新区”(www.hzw.gov.cn)政府门户网站中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网上咨询等多种功能,适应了公众对方便快速查阅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未向我局申请要求信息公开。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3年无需要处理的申请。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本局信息未有不予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特别是动态信息还不够多,科室参与维护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拓展公开领域。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科室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按照相关规定,拓展公开领域。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