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度报告
  • 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安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阅读:
  • 时间:2015-03-10 00:00
  • 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 来源: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新区有关贯彻意见编制。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规范化建设。2014年,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制定《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做到分管领导明确,人员落实;制订落实《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发布的信息均由领导审核把关。同时,按要求参加管委会组织的会议和培训。
      2、加强网站建设。按要求主动公开分局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等,全面完善本单位办事事项的指南和表格。
      3、加强监督保障。2014年,公安分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未发生举报、投诉信息,未发生泄密或影响稳定的事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同时,认真完成管委会布置的其他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公安分局按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机构概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42条,其中政府信息平台公开209条,公安微博公开433条,基本做到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和归类正确,在完成年度信息发布数量指标的情况下,公开重点公开领域信息8条;同时,公开的办理事项内容及要求与实际办理的情况一致,公开的信息量与实际公开内容相符,每月公开数量保持动态平稳、无突击公开现象。公开类别包括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概况、相关法律公文、通知公告、业务信息、社会治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及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收到意见箱有关问题3条,均按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答复工作,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政府信息均为免费服务,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14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或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根据新区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对网站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明年将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杭州湾新区官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二)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
      2015年3月1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