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度报告
  • 宁波杭州湾新区财政税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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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3-09 00:00
  • 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 来源: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宁波杭州湾新区财政税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管委会统一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由局长主抓,各科室各负其职,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踏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宁波杭州湾新区财政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宁波杭州湾新区财政税务局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对各类法规文件、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等内容,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予以公开,使群众可以便捷地获取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4年底,本局主动公开新生成的政府信息127条。其中法规公文类12条,占9.4%;机构概况1条,占0.79%;工作信息109条,占85.83%;财政信息2条,占1.57%;年度报告1条,占0.79%;通知公告2条,占1.5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一)申请情况
      2014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未向我局申请要求信息公开。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4年无需要处理的申请。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本局信息未有不予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本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主动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按照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在信息提供中应该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二是拓展公开形式,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进一步发挥信息网络作用,规范和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杭州湾新区财政税务局
      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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