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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宁波杭州湾新区重大节假日旅游应急指挥预案》的通知
  • 时间:2016-04-13 00:00
  • 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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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局(办)、庵东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宁波杭州湾新区重大节假日旅游应急指挥预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宁波杭州湾新区重大节假日旅游应急指挥预案


      为全面统筹协调节假日旅游工作,加强安全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保障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实现节假日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根据《宁波杭州新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指导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警为主。牢固树立游客至上的理念,提高管理水平,把节假日旅游和谐有序放在首位,认真做好各项预警防范工作。
      (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由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分级响应,部门联动。认真研判重大节假日旅游市场形势,针对客流量变化实施快速响应,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的原则,各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疏导分流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一)组织机构
      宁波杭州湾新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是重大节假日旅游应急处理工作的指挥机构。牵头部门为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执行应急响应。旅游局(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和各部门协调工作。
      (二)重大节假日范围
      春节、国庆节等长假,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小长假。
      (三)工作机制及相关程序
      1.建立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期间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成员单位合理安排重大节假日值班表,各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构建假日旅游信息检测网络,监测旅游交通主干道、车站、停车场和主要景区等旅游集散地的车客流量。新区公安分局负责报送交通主干道沿线拥堵安全情况;规划建设国土局负责报送客运站出站游客量信息;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报送突发涉旅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跨海大桥管理局负责通报大桥进口车流量和桥(路)面安全信息;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报送本辖区(系统)内发生的重大旅游安全信息和影响旅游秩序的重大事件。
      3.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数据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信息报送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节假日当天将所负责区域的安全情况动态、及时地向旅游局(应急办)报送。旅游局(应急办)及时汇总、分析相关数据信息,特别是对车流量增长趋势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
      4.建立多层次的预警和应急处置信息发布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三级响应(预警信息):由旅游局(应急办)综合各部门报送的数据信息,达到发布条件时,由旅游局(应急办)与管委会办公室进行沟通、会商,经综合研判后由管委会办公室发布。
      二级响应(限流信息):由旅游局(应急办)综合各部门报送的数据信息,达到发布条件时,请示应急指挥部研究审定后,由旅游局(应急办)发布。
      一级响应(紧急信息):出现大桥(高速)关闭等紧急状况,旅游局(应急办)接到紧急信息后,报告应急指挥部,并由管委会办公室通过电子显示屏、车载广播、网络微博等形式及时发布信息。应急指挥部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双休日遇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或交通主干道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交通严重拥堵、游客量滞留情况下,由旅游局(应急办)报告应急指挥部同意,执行本预案工作机制。
      6.未明确应对职责的其他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应对重大节假日旅游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
      三、响应等级及应对职责
      根据高速进出口汽车流量、瞬时游客量、景区停车位的最大承载量制定相应等级预警的发布条件,其中游客量和停车位的最大承载量每半年进行一次统计和调整。
      (一)三级响应(预警信息)
      1.发布条件
      截止正午12时,进入新区景区的游客容量达25000—30000人,或者新区主要景区及附近区域停车量达65%—80%。
      2.相关单位职责
      旅游局(应急办):收集分析各项信息数据,研究判断未来客流量增长和天气变化趋势;及时联系交警大队等单位和有关部门,通过滚动电子显示屏、官方微博、旅游网站等途径发布大流量预警信息。
      办公室:通过联系安排电台、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报道发新区重点景区流量信息和道路交通情况。
      公安分局:在高速进出口至新区的主要路段、危险路口站点管理、疏导;通过视频对沿路交通情况进行巡视,根据道路交通流量和拥堵情况,实时对全线信号灯进行干预调控;维护交通秩序和加大治安管理;按时向新区假日办报送有关信息和数据。
      规划建设国土局: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加大现场指挥协调;加强新区车站、旅游集散地的安全管理,按时向旅游局(应急办)报送有关信息和数据。
      跨海大桥管理局:监控大桥路面情况,保持车辆畅通;按时向新区假日办通报有关信息和数据。
      庵东镇政府:负责庵东镇范围内旅游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增强现场监管力量,管理好流动摊贩,做好本区域的道路交通和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工作。
      (二)二级响应(限流信息)
      1.发布条件
      截止正午12时,进入新区景区的游客容量高于30000人,或者新区主要景区及附近停车量高于80%。
      2.相关单位职责
      旅游局(应急办):收集分析各项信息数据,研究判断未来客流量增长和天气变化趋势;及时联系交警支队等单位和有关部门,通过滚动电子显示屏、官方微博、网站等途径发布限流警示信息;通知旅行社有组织地做好旅游团队疏导工作或延迟进入新区,告知游客调整参观游览的时间;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办公室:通过联系安排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将新区重点景区、道路交通拥堵情况和限流警示信息通告社会,确保信息畅通,强化舆论疏导。
      公安分局:在高速出口临时分流部分汽车走南向慈溪城区和余姚地区,启用周边路段沿线的机动停车位,增派交警力量;通过视频对沿路交通情况进行密切关注,实时全程对车流主干道信号灯进行干预调控;抽调应急力量加大对旅游景区及周边区域的停车指挥和治安管理;及时向旅游局(应急办)报送有关信息和数据。
      规划建设国土局: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加大现场指挥协调;提前统筹安排接驳车辆和上下车场地;加强车站安全管理。及时向旅游局(应急办)报送有关信息和数据。
      社会事业发展局:做好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准备;及时接报处置,调派救护车辆,确保处置所需的医护人员、药品和救护器材到位;及时向旅游局(应急办)报送有关信息和数据。
      跨海大桥管理局:监控大桥路面安全情况,保持车辆畅通;执勤人员对高峰流量和突发时间进行及时处理;及时向旅游局(应急办)通报有关信息和数据。
      庵东镇政府:负责庵东镇范围内旅游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增强现场监管力量,管理好流动摊贩,做好本区域的道路交通和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工作。
      (三)一级响应(紧急信息)
      1.发布条件
      出现10级以上大风,或因雾、霾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冰雪、台风等灾害天气,或跨海大桥、交通主干道等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交通严重拥堵。
      2.相关单位的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旅游局(应急办)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组织协调,采取应对措施。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值班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情况,指挥协调各自职能范围的工作事项。
      旅游局(应急办):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确保指令畅通,引导游客疏散;立即汇总进出新区的游客量、主要相关区域停车场泊车量、旅游交通、气象等信息,及时分析并报告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重大节假日旅游紧急信息发布机制,及时联系交警、管委会宣传部门和各旅游企业,通过滚动电子屏、官方微博、旅游网站等途径发布信息,劝告游客不要再前往新区区域;通知相关旅行社做好旅游团队疏导工作,暂停前往新区;及时发布信息。
      办公室:通告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紧急信息;强化社会舆情疏导工作,针对负面信息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向旅游局(应急办)通报社会舆情。
      公安分局:在高速出口临时分流部分汽车走南向,树立有关信息通告牌;启用周边路段沿线的机动停车位,增派交警力量维持秩序;通过视频对沿路交通情况进行密切关注,实时全程对车流主干道信号灯进行干预调控;增强应急力量,加大对停车指挥和治安管理;及时向旅游局(应急办)报送有关信息和数据。
      规划建设国土局:值班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加大现场指挥协调;加强游客集散中区域的安全保障,提供人性化服务;及时向旅游局(应急办)报送有关信息和数据。
      社会事业发展局:发生人员踩踏、伤亡等突发事件时,负责开辟急救“绿色通道”,督促卫生部门做好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优先安排停车场等旅游集散地的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参与社会应急联动救助,开展现场救护,及时组织协调转诊收治;及时向旅游局(应急办)报送有关信息和数据。
      跨海大桥管理局:严密监控大桥路面安全;及时发布大桥临时关闭、开通等重要信息;及时向旅游局(应急办)通报有关信息和数据。
      经济发展局:做好旅游市场价格管理工作;适当增派力量,对受气候影响而游客集散区域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欺客宰客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旅游局(应急办)报送有关信息和数据。
      市场监管分局:做好旅游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适当增派力量,对受气候影响发生游客集聚的区域进行执法检查,查处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等违法违章行为,取缔无照经营;受理和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
      庵东镇政府:负责庵东镇范围内旅游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增强现场监管力量,管理好流动摊贩,做好本区域的道路交通和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工作;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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