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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宁波杭州湾新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7-03-14 14:30
  • 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
  • 发布机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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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局(办、委),庵东镇人民政府,公安分局,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宁波杭州湾新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宁波杭州湾新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五水共治”,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641号)和国家、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宁波市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补短板创优势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意见》(甬党发〔2016〕16号)要求,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截污纳管为重点全面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建设美丽新区、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二)创建计划及标准

      2017年,全区建成区域及庵东镇各完成50%的创建工作,2018年,新区建成区域范围内和庵东镇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创建标准: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排水全许可、村庄全治理。沿河排口晴天无排污,地表水功能达标率100%,劣五类水体全面消除。

      (三)实施范围及重点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实施范围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所有行政区域,实施重点为:(1)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2)生活小区(旧城区);(3)十小行业、沿街店铺集聚区;(4)乡镇建成区;(5)中心村、自然村;(6)畜禽养殖场(户)等区内现有的实际功能区块的截污纳管工作、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统筹部署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2月)

      研究制定新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新区建成区域范围内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庵东镇由镇政府负责;本方案主要工作方向为新区建成区域),成立宁波杭州湾新区“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专项工作组,建立创建工作体系,编制一系列配套技术指南、政策文件,统筹部署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二)分步实施阶段(2017年3月—2018年12月)

      完成全区排水设施的网格化普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根据项目清单,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污纳管、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

      1.第一阶段(2017年3月—2017年12月)

      以滨海二路为界,开展滨海二路以南区域及句章江沿线的企业、学校、商铺、住宅小区等的排水管网设施普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小区、商铺、企业等进行改造。

      2.第二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

      开展滨海二路以北除句章江沿线的企业、学校、沿线店铺集聚区、住宅小区等的排水管网设施普查和改造工作。

      (三)创建验收阶段(2019年1月—2019年6月)

      基本完成创建工作后,根据要求由新区“五水共治”办向市“五水共治”办提出创建验收申请。庵东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由新区“五水共治”办组织初验,合格后向市“五水共治”办提出创建验收申请。

      三、主要任务

      (一)规划导向,科学梳理、优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

      坚持“规划先行、厂网并举”的原则,完善新区污水处理专项规划,优化区内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布局,细化建设计划,适时启动北部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相关前期工作。规划分局要根据创建工作部署,做好新区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做好镇、村的污水支、干管建设的梳理、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地下管网信息系统,为创建工作提供导向。建设局要按照城乡污水管网全覆盖的要求,根据专项规划,统筹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区域污水管网的建设改造,做好项目调查研究工作,制订建设计划,明确建设内容和责任主体,切实推进配套管网建设。

      (二)分步实施,全面推进排水设施网格化普查及整改

      依据宁波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技术指南,为全面开展排水设施网格化普查、彻底理清管网底账和污染源头提供技术支撑。

      新区建成区域内,由规划建设国土局(公用事业公司)根据区内整体空间布局,以滨海二路作为调查区域的分界线,牵头组织开展调查,环境保护局、城管执法大队、新区“五水共治”办配合落实。

      庵东镇区域范围内,由庵东镇政府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开展镇区域范围内的调查工作。

      以区域内的各类污染源及排水设施现状为主要内容编制普查技术报告。污染源调查重点为污染源性质、排水许可证、各类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污水处理设施、内部排水管网现状等情况为重点,进行全面清查。排水设施调查重点为排水体制、管网服务范围、平面位置、管材、管径、长度、起末点管底标高、埋深、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的缺陷类型、等级和雨污混接情况。对在普查中发现的问题,须立即整改。

      (三)分类处置,深入开展精细化截污纳管工作

      按照“能分则分、难分必截”的原则,实施区域内的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截污纳管工作。按照“应纳尽纳、全面收集”的原则,加快污水管网特别支线管网的建设,优先解决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收纳范围内的城镇污水应纳尽纳。全面开展已建城镇排水设施的检查、维修和养护工作,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对部分污水直排、雨污合流及管网破损、断裂、淤塞、错接的重点区域,要结合道路及区块改造,大力实施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

      (四)规范拆违,切实加强入河排污(水)口整治

      严格按照《全省入河排污(水)口标识专项行动方案》(浙“五水共治”办发〔2016〕26号)要求,坚持分类处置的原则,巩固行动成果,依法依规对标识的排污(水)口进行清理、规范、整治。对于沿河的违建,结合“三改一拆”、“双清”等行动,通过“以拆代截”的方式,杜绝违规排放污染物。

      (五)质量把控,严格改造管理及创建验收

      根据制定的功能区块截污纳管、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建设验收标准,优化建设程序、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监理、施工许可、竣工测量及档案验收移交等制度。为统一标准、确保施工质量与改造时效,创建期间,通过市场化招标的方式,确定1至3家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经验的单位,作为改造工作的施工主体,统一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小区等进行改造施工。经调查发现相关问题的企业和小区等可在指定的改造施工单位中,选择一家对本厂区(小区)进行改造施工。同时要严格创建验收。根据创建验收办法,对改造完成的企业和小区进行初步验收,确保改造施工标准严格、建设到位。

      (六)长效管理,不断完善管网日常维养机制

      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结合普查工作,重新梳理、核查区内各排水户的内、外部管网系统,对达到发证条件的排水户发放排水许可证;对于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抓好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管网运行管理和日常维养,建立管网保护备案机制和排水设施保护机制。严格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同时实施污水零直排的动态管理,加大监察力度,确保“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得到长效管理。

      四、责任分工

      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责任体系。新区管委会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并由新区“五水共治”办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实施部门、庵东镇开展本辖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规划建设国土局、环境保护局和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作为主要实施部门,负责具体创建工作。其他部门对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6〕174号)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做好新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配合工作。

      规划建设国土局负责按照截污纳管改造技术的要求和验收标准,做好区内客运场站、汽车维修单位的协调督促工作,做好河道入河排污(水)口的排查、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拆除,做好建设工地违章排水、违章入河排污(水)口的查处工作和已建雨污水管网的检查、维修、养护,指导督促创建工作小组开展雨污管网排查、养护、改造及排水许可审批等各项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结合市发改委相关政策,做好符合新区实际的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提高应纳未纳排水户主要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制定鼓励中水回用的价格政策。同时要按照“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要求,做好区内工业企业、旅馆宾馆、景区等的协调、督促工作,指导企业排水户积极配合创建工作的开展。

      社会事务管理局、教育文体局负责按创建要求做好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殖场等的协调、督促工作,指导教育机构排水户做好创建的配合工作。

      环境保护局负责河道水质监测、排污口监督性监测、排水设施运行监测,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规划分局负责做好城镇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的完善工作,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按创建要求做好区内小餐饮、洗浴洗脚、美容美发、洗车、洗衣等小行业和农贸市场等的协调、督促工作,指导上述排水户依法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纳管,配合做好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

      财政税务局负责结合市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奖励资金管理与发放。

      办公室负责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为切实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新区“五水共治”办专门成立“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专项工作组,负责开展新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相关工作。专项工作组由规划建设国土局(公用事业公司、海洋水利管理中心)、环境保护局、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新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推进落实工作。工作人员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实行集中办公的方式开展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加强创建过程中行政的指导性和执法的保障性,环境保护局和城管综合执法大队须抽调2-3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流程和政策的工作人员,归口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庵东镇创建工作由庵东镇政府自行组织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是“五水共治”的重要工作,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关键之举,新区“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将全面领导“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五水共治”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局(办)要根据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新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配合落实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根据实施方案,制订工作计划,严格按要求推进实施。要细化调查、精准聚焦找短板,调快结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制定整改计划,排出整改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项目表要清单化,时间表要具体到月,责任表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要精准发力补短板,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确保补短无遗漏,举措有实效。

      (三)落实河长职责。全面推进河长制,构建责任明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管理体制。细化河长职责,落实“管、治、保”三位一体责任,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推进新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及长效管理。

      (四)严格执法监管。坚持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铁腕治污,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探索建立“有奖举报、公开举报”的新机制,严厉打击偷拍、漏排、渗排污水和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区域、部门稽查督查力度,深入与公、检、法机关协作联动,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手段的无缝衔接,真正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五)强化技术支撑。采用各种技术措施,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提高截污纳管效果。重视信息化建设,结合相关地理信息系统和智慧城管建设,加快建立完善的城镇污水管网及入河排污(水)口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动态更新。

      (六)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工作有力推进。主要牵头部门,要围绕计划目标、工程质量、时间进度、长效管理等重点,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督查和暗访等形式进行专项督查,加强行业指导,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七)加强舆论宣传。加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有力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扎实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