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新区有关贯彻意见编制。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政法委(司法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法委(司法局)自身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来抓,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把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管理,确保信息安全。综合科(司法科)规范信息公开业务流程,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上网审查、移动存储设备使用,确保上网信息安全。
(三)政府信息公开初见成效。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政法委(司法局)能做到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质量能做到全面和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政法委(司法局)共主要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工作信息3条,财务信息2条、年度报告1条。公开类别包括政法委(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概况、工作信息、财务预决算及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政法委(司法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政府信息均为免费服务,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法委(司法局)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或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政法委(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对政法(司法)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2017年,政法委(司法局)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认识,调动大家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活力;努力提高信息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公开的功能,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和时效,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