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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庵东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17-04-06 16:16
  • 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
  • 发布机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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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室):

      现将《庵东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镇各相关单位、各行政村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庵东镇委

      庵东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

      庵东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精神,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工作,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国家、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规定,根据《宁波市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实施方案》、《宁波杭州湾新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补短板创优势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意见》(甬党发〔2016〕16号)要求,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截污纳管为重点,全面开展“污水零直排区” 创建,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建设桥南明珠美丽庵东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创建计划及标准:2018年,全镇完成创建工作,达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排水全许可、村庄全治理,沿河排口晴天无排污,地表水功能达标率100%,劣五类水体全面消除。2017年完成创建任务的50%。

      实施范围及重点:工作实施范围为庵东镇现管理范围;实施重点为工业园区、村庄集聚小区、十小行业和沿街店铺集聚区、建成区、中心村和自然村、畜禽养殖场等现有实际功能区块的截污纳管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统筹部署阶段(2017年3月-2017年5月)

      制定庵东镇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关工作小组,细化工作职责、明确重点、落实责任。

      (二)分步实施阶段(2017年5月-2018年12月)

      完成全镇排水设施的网格化普查,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根据项目清单,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纳管、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

      (三)创建验收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1月)

      基本完成创建工作后,由新区“五水共治”办组织初验,合格后向市“五水共治”办提出创建验收申请。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污水处理规划、处理设施和管网布局

      坚持“规划先行、厂网并举”原则,结合新区污水管网建设专项规划,完善庵东污水处理专项规划,优化污水管网布局,细化建设计划。

      (二)推进排水设施网格化普查及整改

      依据市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技术指南,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清查排水设施和各类污染源头。污染源调查重点为污染源性质、排水许可证、各类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内部管网现状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排水设施调查重点为排水体制、管网服务范围、平面位置、管材、管径、长度、等级和雨污混接情况。对在普查中发现的问题,须立即整改。

      (三)深入开展精细化截污纳管工作

      按照“能分则分、难分必截”的原则,实施区域内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截污纳管工作。距城镇污水二级管网500米以上的未纳管排水户、村庄集聚小区、可选择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或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部分排水户、村庄集聚小区因特殊情况内部无法实行雨污分流的,应采取外部截流方式进行截污纳管改造。

      按照“应纳尽纳、全面收集”的原则,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全面推进建成区截污纳管,切实做好已建污水管网的检测、疏通和维护,着力解决管网渗漏、破损、错节、混接等突出问题,确保管网畅通,最大限度发挥污水管网作用。对部分污水直排、雨污合流及管网破损、断裂、淤塞、错接的重点区域,要结合道路及区块改造,大力实施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

      加强工业污水截污纳管和企业雨污分流改造,重点完成镇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检测、疏通和维修,督促镇工业园区一、二、三期企业内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结合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江南工业园区、华兴工业园区和东一沿七塘江等企业集聚区块截污纳管。规范餐饮、理发、洗车等小型涉水行业排水排污,要求设置废水预处理等设施,包括处理设备、不渗透的存放池,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改造不力或未设置废水预处理设施且存在严重的环保隐患的企业或个体户,必须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

      (四)规范入河排污(水)口整治和沿河拆违工作

      根据《全省入河排污(水)口标识专项行动方案》(浙治水办发〔2016〕26号)要求,坚持分类处置原则,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水)口,根据其类型,分别采取保留、立即封堵或限期封堵、综合治理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规范。对保留的入河排污(水)口实行统一标识。

      对于沿河违建集中区域,通过“以拆代截”的方式,杜绝违规排放污染物。对于工业低小散行业集聚区以及“三合一”企业,结合“三改一拆”、美丽乡村建设、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建立负面清单,集中整治一批、淘汰一批,减少污染排放。

      (五)健全完善管网长效管理机制

      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对于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抓好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管网运行管理和日常维养,建立管网保护备案机制和排水设施保护机制。严格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

      四、责任分工

      “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由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各村属地负责,各相关部门统筹开展创建工作。

      党政办负责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利用媒体、网络等平台发动各方力量参与和监督,提供舆论支持。

      经发办负责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的污水管网改造和企业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改造;负责河道水质监测、排污口监督性监测、排水设施运行监测;开展小餐饮、洗浴洗脚、美容美发、洗衣等小型排水行业的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开展镇村农贸市场的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章入河排污(水)口。

      农业农村办负责镇村河道入河排污(水)口的排查登记,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拆除;开展养殖场的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学校内部的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负责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加强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医疗废液的规范处置工作。

      城建办完善城镇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做好与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负责全镇已建污水管网的检查、维修、养护;负责制定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规划;负责客运场站、汽车维修单位的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

      财政办负责结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资金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污水零直排区”是“五水共治”的重要工作,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关键之举。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推进落实。建立每月例会和联络员制度,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同时,明确村级为创建主体,各村书记为“污水零直排区”村级创建第一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到人。

      (二)精心组织实施。部署“污水零直排区”实施方案,并报新区“五水共治”办备案。要深入细致作调查,精准聚焦找短板,条块结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制定整改计划,排出整改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项目表要清单化,时间表要具体到月,责任表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要精准发力补短板,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确保补短无遗漏,举措有实效。

      (三)严格执法监管。坚持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铁腕治污,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厉打击偷排、漏排、渗排污水和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把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纳入年度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并根据创建验收结果进行一定的资金奖补。要围绕计划目标、工程质量、时间进度、长效管理等重点,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督查和暗访等形式进行专项督查,加强行业指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五)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有力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扎实推进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中共庵东镇委 2017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