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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庵东镇剿灭劣V类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17-04-06 16:16
  • 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
  • 发布机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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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室):

      现将《庵东镇剿灭劣V类水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镇各相关单位、各行政村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庵东镇委

      庵东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

      庵东镇剿灭劣V类水行动实施意见

      为打好全省污水剿灭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剿V类水剿灭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65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剿劣有关会议要求,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工作,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庵东镇河道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Ⅳ类,流经有四灶浦、陆中湾、三八江、建塘江、七塘横江5条区级河道、50条镇级河道和109条村级河道,对市控西三断面、区控陆中湾断面等断面水质存在直接影响,目前全镇河道水质总体保持良好,但仍存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到位、污水收集处理运行系统不完善、农业面源污染影响、自净能力较差等问题。

      二、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新区“一城四区”建设要求,根据桥南明珠美丽庵东建设的目标,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七大专项行动”,实现全镇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劣V类小微水体剿灭任务,年底前全面消除劣V类水。

      三、主要任务

      (一)截污纳管专项行动。力争年底前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50%任务。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功能布局,结合新区污水管网建设专项规划,完善庵东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全面推进建成区截污纳管,切实做好已建污水管网的检测、疏通和维护,着力解决管网渗漏、破损、错节、混接等突出问题,确保管网畅通,最大限度发挥污水管网作用。加强雨污分流改造和工业污水截污纳管,重点完成镇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检测、疏通和维修,督促镇工业园区一、二、三期企业做好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结合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江南工业园区、华兴工业园区和东一沿七塘江等企业集聚区块截污纳管。规范餐饮、理发、洗车等小型涉水行业排水排污,要求设置废水预处理等设施,包括处理设备、不渗透的存放池,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改造不力或未设置废水预处理设施且存在严重的环保隐患的企业或个体户,必须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责任部门:城建办、经发办)

      (二)工业整治专项行动。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健全完善市场倒逼机制,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政策。切实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治理力度,确保到2017年底淘汰改造全镇范围内的全部燃煤小锅炉。严格限制毛绒、金属表面酸洗、涂装、铸造、熔炼、塑料改性及再生等行业新建项目,提高准入门槛,不断优化庵东传统产业结构。加大对环保不达标、信访投诉多的“低小散”企业的整治力度,突出抓好喷涂(漆)、废塑料造粒、热处理加工等危及空气质量企业的整治,坚决依法关停分散在居住区的未经环保审批、对环境影响大的“低小散”企业(作坊)。对符合产业政策但在生产中有冶炼、铸造、热处理、电镀、电泳、喷涂、喷漆、塑料造粒等工艺的企业,其销售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方可申请增加该工艺立项,并按要求完成环保、安全等审批。(责任单位:经发办)

      (三)河道及小微水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要结合三改一拆、美丽乡村建设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对水质较差、群众反响强烈且存在反弹隐患的河道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抓好二灶江、十甲江、南六塘江等河道的整治,加强河道清障,全面提升水质和两岸环境。加快推进景观河道建设,完成水中湾、西一增产江等河道景观化提升改造,计划今年新增宁波市水环境示范村2个。落实“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在10月底前完成30个需治理小微水体的治理。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逐步建立轮疏工作机制,实现河、沟、渠、汪等水体淤疏动态平衡。(责任单位:农办)

      (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巩固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防畜禽养殖污染反弹,实现全域禁养。加快发展生态观光农业,抓好重点农场改造提升和特色农业精品园建设,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重点加强建塘江、陆中湾等流域农业面源生态施肥管理,建立农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系统,促进农业绿色生产,指导优质农场、种植基地创建“三品一标”。严格监督腌制废水的无害化排放和统一委托处理,指导农户及时清理腌制池内遗留物。(责任单位:农办)

      (五)入河排放口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入河排污(水)口整治,清理非法设置、设置不合理、经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排污口。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全面公布依法设置的入河排污(水)口名单信息,保留的入河排放口按照“一口一标”的方式,做好“一河一档”资料收集工作,实行统一标识,实施“身份证”管理,公开排放口名称、编号、污染源和排出单位、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对偷设、私设的排污口、暗管,一律封堵;对污水直排口,一律就近纳管或采取临时截污措施;对雨污混排口,一律限期整改。入河排放口的日常监管列入河长履职巡查重点内容,严控污水排放和倾倒垃圾等不良情况。河道周边的新(改)建镇村道路必须统一规划有序设置暗管,减少入河排水口。(责任单位:农办、城建办、经发办

      (六)生态修复专项行动。加大水生态修复力度,实施镇建成区及周边河道生态系统深度修复,水面设置生态浮岛、两岸种植挺水植物、河底种植沉水植物,计划投放浮游生物和底栖动物,安装曝气装置,促进水体循环,提高水体流动性,提升河道自净能力。加快沿江休闲绿地等基础配套,建设重点河道两侧道路改造及河岸绿化建设,打造沿江绿色步道和休闲生态走廊。充分利用曹娥江引水便利条件,结合现有水利设施,继续对建成区和东二片区河网实施清水环通工程,净化河网水质。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布局,严格控制滩涂、水库养殖规模,推广增殖放流行动。(责任单位:环境办、农办)

      (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农村生活污水做到“应纳尽纳、全面收集”。坚持属地原则,加强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建立完善农村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管护水平和设施运行效率。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减少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全面铺开三格式化粪池改造工作,实现浦东、海星等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块截污纳管全覆盖。加强农村环境整治,试点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完善联片包干、责任到人的长效机制,实现环境保洁常态化。(责任单位:城建办、环境办)

      四、全面深化河长制

      (一)规范、强化各级河长职责。进一步强化河长“治、管、护”职责,特别是要明确水质较差断面所在河道的河长责任,健全镇、村两级河长和联络员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履行河长职责,深化细化河长制工作,重点抓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大力推行河道巡查员、网格员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小微水体河长制。除村级河长外,其他各级河长都要确定相应的河长联系部门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干部调整情况,及时配置、调整各级河长,严格执行河长公示制度,及时更新更换河长公示牌。

      (二)持续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严格执行垃圾河、黑河、臭河复查机制,对出现污染反弹的河道,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深入推进“清三河”工作向沟、渠、汪等小微水体延伸,参照“清三河”标准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做到治理无盲区、全覆盖,切实提高城乡居民门前屋后的水体环境质量。

      (三)健全河长制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河长制例会、巡查、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层层督促各级河长抓好项目落实、进度落实、责任落实,河长履职情况应列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河长制指挥系统APP作用,做到每日签到、每月规定次数巡查等上报,真正实现河长制信息系统全覆盖。严格执行河长履职考核办法,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由庵东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牵头抓实施,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水质提升,特别要注重与“三改一拆”、美丽乡村建设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各责任部门要设立一名联络员,定时开展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调查排摸。要彻底排查镇域内劣V水质现状,做到数量明、底子清。对区域内村级河道和沟、渠、汪等各类小微水体,要以村为单位,落实专人,开展地毯式排查;镇级河道由各河长及联络员开展排查摸底,并完善“一河一档”、“一点一档”,实现对河道水质及两岸情况动态掌握。

      (三)严格执法监管。配合新区环保部门加强对水质断面监测数据分析,及时评价水质变化情况和治理效果。加大镇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明确落实各网格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细化监管清单,整合环境监管资源,积极推行履职。坚持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继续推进无违建河创建,严厉打击偷排、漏排、渗排污水和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明确镇级河道河(段)长为各河道(段)第一责任人,村书记为本村剿灭劣V类水行动第一责任人,各村级河长、小微水体负责人为河沟渠池水质情况具体责任人,将剿灭劣Ⅴ类水工作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强化问责力度,对不能完成任务或被相应曝光的,在“五水共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各类先进评选资格。

      (五)强化资金保障。镇财政要根据工作计划及预算,保障剿灭劣V类水行动各项资金到位。要创新投入机制,大胆改革,发挥公共财政导向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全镇剿灭劣V类水行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治理的强大合力。

      (六)发动全面参与。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镇村企各级党组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全镇剿灭劣V类水行动。要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教育,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引导,推广经验,树立典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剿灭劣V类水行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庵委(2017)30号附件.xls

      中共庵东镇委 2017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