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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俞雷李谦赴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
  • 时间:2018-11-27 10:56
  • 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
  • 发布机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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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26日,浙江省人大代表、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宁波杭州湾新区党工委书记俞雷,宁波市人大代表、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李谦分别来到浦东村、三洋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就《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听取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和有关方面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主任伊敏芳,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刘必谦,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吉青分别参加活动。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乡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相关部门制定了《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共8章58条, 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基本分类标准、职责分工、收费制度、基础设施建设、定时定点投放、广泛宣传发动、服务折抵罚款等重要制度。

    此次调研旨在征求基层部门对《条例(草案)》相关条款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基层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面临的难点问题以及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结合此次调研,市人大将对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对《条例(草案)》初步形成修改和完善意见,为《条例(草案)》的审议和实施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浦东村座谈会上,庵东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就《条例(草案)》条款涉及部门的职责划分、具体条款的可操作性、以及法律责任设定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并对垃圾分类管理执法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俞雷充分肯定庵东镇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他表示,垃圾分类既是民生要事,又是关键小事,要最大程度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共建“美丽湾区”的责任意识。俞雷要求,垃圾分类是一个组织、推进、落实的系统工程,要理清思路,加强顶层设计,形成系统路径与社会合力。


    三洋村座谈会上,李谦与各位人大代表、部门负责人和群众代表进行了踊跃讨论,大家对草案中的规划、设施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处置、教育引导和促进及法律责任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李谦指出,《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是今年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审议项目。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坚守底线、突出重点,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李谦表示,将把代表们的意见带回去,一一分类梳理、认真研究修改,在下一步的条例修改完善中加以吸收借鉴。

    自2017年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以来,庵东镇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以桶换桶、日产日清”、宁波市垃圾分类实施村创建以及厨余垃圾机械成肥试点工作。全镇2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100%,资源利用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