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宁波杭州湾新区”门户网站(www.hzw.gov.cn)中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汛公路1号,电话:0574-63877505。
一、概述
2017年度,我局根据管委会统一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已成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规范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二)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完善。充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短信提醒等多种途径,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注重网上互动交流。同时,依托局长信箱、主任信箱等栏目,积极收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政策解答。全年共处理各类信件63条,均能及时有效反馈,并做到用语文明规范、内容有针对性、政策解答清晰,无一条超期。
(三)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根据省市三级目录及各业务条线上的事项变更要求,梳理出权力事项823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86项;按照“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要求,梳理容缺受理事项共计21项,削减材料11项,精简流程及环节8项,缩短办结时限29事项;及时将权责清单在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入库、上网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工作信息类38条,行政执法类1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2条,年度报告1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杭州湾新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网上咨询等多种功能,适应了公众对方便快速查阅本局中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同时,我局开设“杭州湾新区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与公众进行实时互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一)申请受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为网上受理。
(二)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收到的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经答复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件,被依法纠错的2件。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丰富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要求和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提高行政透明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提升便民服务。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进一步发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7年度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