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报告
  • 宁波杭州湾新区财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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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2-28 15:10
  • 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 来源: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宁波杭州湾新区财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宁波杭州湾新区”门户网站(www.hzw.gov.cn)中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概述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管委会统一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由局长主抓,各科室各负其职,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踏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宁波杭州湾新区财政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宁波杭州湾新区财政税务局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对各类法规文件、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等内容,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予以公开,使群众可以便捷地获取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局主动公开新生成的政府信息119条。其中工作信息112条,占94.12%;财政信息6条,占5.04;年度报告1条,占 0.84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2018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未向我局申请要求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政府信息均为免费服务,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本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当前我们的工作与群众期盼、与上级部门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还不够高,仍存在公开不全面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延伸。

    (二)主要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梳理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继续加强全体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使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认真梳理,不断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信息,不断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4.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消除网络泄密隐患。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

                                                                                                  宁波杭州湾新区财政税务局

                            2019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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