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管委会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政府门户网站(www.hzw.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宁波杭州湾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88号,电话:0574-63071813。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安监工作的透明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年终考核。认真研究,明确工作思路和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主动对接,加强沟通保障。加强系统内部的沟通交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制约。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信息保密审查、发布、公开等相关工作流程,以及相关责任追究,做到先审查、后公开。通过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条, 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312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宁波杭州湾新区”(www.hzw.gov.cn)政府门户网站中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网上咨询等多种功能,适应了公众对方便快速查阅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未向我局申请要求信息公开。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8年无需要处理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本局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度,我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承担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人员多为业务科室科员,日常工作任务重、事务多,工作开展存在一定难度。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虽然能做到主动公开,但从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上来看,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三是数据更新的及时性有待提升。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及对接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完善,尽量做到第一时间公布。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查阅点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通过定期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基层所、业务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要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及时总结梳理,整体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强化考核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理清职责、深入落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办法,继续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推进、指导、监督与考核工作。按照“谁分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杭州湾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