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www.hzw.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电话:0574-89280172。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等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牵头,综合科具体负责,设置专人对局办各科室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对每条需要公开的信息,都需由分管科长和分管领导进行签字审核,不可擅自公开。严格做好局公开信息的把控,围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开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一、不断充实内容,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对各类信息进行梳理整合,提升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二、做好及时更新,根据信息公开要求,针对不同的信息公开内容,做好判断,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今年,及时并准确的公布了年度预决算报告、法规公文、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情况,在机构概况中,对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主要领导都进行了简单介绍,并对其做好定期维护更新,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组织系统、人社系统工作实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务微信公开等方式,不断畅通公开渠道,方便公众可以及时查询到跟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信息,做到阳光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把公开透明要求贯穿到整个工作当中,及时发布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性文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条,其中法规公文33条,工作信息144条,行政执法1条,财政信息4条,人事信息7条,年报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2018年以来,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务信息数58条,其中杭州湾两新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33条,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2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在杭州湾新区官网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众在线了解我局各类政务信息动态。同时,我局开设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杭州湾两新党建等公众微信号,借助新兴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并与公众进行实时互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相较往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还需进一步完善;二、部分信息的更新还不够及时。
针对现有存在的问题,我局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继续扩大公开范围,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不断挖掘、充实信息内容,使内容更具饱满性。同时,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工作进展情况、政策性文件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各大措施的贯彻落实力度,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