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宁波杭州湾新区”门户网站(www.hzw.gov.cn)中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汛公路1号,电话:0574-63877505。
一、概述
2018年度,我局根据管委会统一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制定《2018年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等文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新区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考核和部门工作实绩考核,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加大督查、考核和通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回应关切,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公开公安机关权责清单。加强重要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社会高度关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保密学习教育,对政府信息从提交到审核,再到公开,均由专人负责审核。
(三)创新载体渠道,增强公开实效。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依托网上公安局、公安微信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发挥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载体优势,进一步强化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等功能,畅通公安机关与广大群众的沟通渠道,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2018年,我局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8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7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杭州湾新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网上咨询等多种功能,适应了公众对方便快速查阅本局中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同时,我局开设“杭州湾新区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与公众进行实时互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一)申请受理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代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9年,我局将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内容提出的责任以及信息发布格式、方式和时限,健全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二)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结合政务服务网建设,充分发挥阿拉警察APP、微信公众号等作用,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量,提高公开时效性,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三)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水平。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切实提高指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2018年度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