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教育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宁波杭州湾新区”门户网站(www.hzw.gov.cn)中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教育文体局,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电话:0574-89280311。
一、概述
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教育文体局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为保障公民知情权,打造服务型、法治型、透明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明确公开责任
分管领导牵头落实,综合科具体负责,明确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上网及查询接待等工作,逐步形成了负责人主抓、综合科牵头、各科室(所)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公开行为
社会事务管理局、教育文体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政府信息法制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逐项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截至2018年底,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条,其中,机构概况信息1条,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财政预算类信息2条,工作类信息210条,年度报告类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宁波杭州湾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中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网上咨询等多种功能,适应了公众对方便快速查阅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未向本局申请要求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本局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本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2018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种类较为单一,有待进一步充实。
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尤其是对于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在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上下功夫,加大公开力度。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教育文体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