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并附情况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宁波杭州湾新区”门户网站(www.hzw.gov.cn)中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88号,电话:0574-63075661。
一、概述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这是新时期提高政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始终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刻践行政务“五公开”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规定》,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和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审批流程。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做到信息公开内容层层把关,领导把关。各分局、科室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职责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二)逐步完善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和制度。
根据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审查的规定》、《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若干规定》、《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在市政府、新区管委会领导下,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制度。
(三)继续加强行政审批信息主动公开。扎实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门户网站和市信用网站同步公开。进一步规范了委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内容保障工作,切实做好专栏建设和信息发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规划建设国土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0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
政策法规类信息,包括法规文件、政府决策,共46条。
业务类信息,包括工作信息、财政信息等,共2554条。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
“宁波杭州湾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中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网上咨询等多种功能,适应了公众对方便快速查阅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9件。“同意公开”的9件,占总数的47.37%;“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10.52%;“不予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26.31%;“告知作出补正”的2件占总数的26.31%“现场查阅”的1件,占总数的5.26%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2018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0元。
五、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受理应诉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积极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去年,信息公开质量、数量均有显著提升,但对照省市、新区要求,对照新时期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需求,仍需不断改革创新,提升信息公开的力度和信度。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更加方便群众查询和利用。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的数量急据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类不够明确;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法律指导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人员配置;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组配分类;三是加强对信息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与法律指导。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