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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杭州湾新区“前湾领航”计划2021年申报遴选公告
  • 时间:2021-02-20 15:02
  • 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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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高水平打造“智创湾区”,激发创业创新动能,以人才创新发展引领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标志性战略大平台、世界级先进制造业基地、沪浙高水平合作引领区、杭州湾产城发展未来之城,2021年宁波杭州湾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实施“前湾领航”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与重点

      聚焦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围绕汽车制造、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智能家电、新材料、通用航空等产业,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项目。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前湾领航”计划分先进制造类和现代服务类两大领域,支持的人才团队是指带项目、技术、资金等来新区创业,符合新区产业发展布局,具有较好市场前景,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先进制造类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1年2月1日后出生),近3年内(2018年2月1日以后)在新区创业或尚未在新区创业。其他团队成员至少2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2月1日后出生),一般拥有3年(截止2021年2月1日)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2.团队应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新区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3.团队在新区创办的企业(或拟创办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和法定代表人且实际货币出资不少于40万元,且为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且持股人数不少于3人;创办的企业须承诺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得搬离新区。

      (二)现代服务类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1年2月1日后出生),近3年内(2018年2月1日以后)在新区创业或尚未在新区创业。其他团队成员至少2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2.团队应掌握核心技术,符合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3.团队在新区创办的企业(或拟创办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和法定代表人且实际货币出资不少于20万元,且为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且持股人数不少于3人;创办的企业须承诺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得搬离新区。

      上述资格条件中,特别优秀的人才创业项目可视情在年龄、学历等条件中破格一项。对带团队来新区创业或来新区创业项目已获得社会资本投资的人才,优先予以支持。沪上人才创业项目按沪甬人才合作先锋区专项政策执行。

      三、申报遴选程序

      申报遴选工作由新区组织部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一)常规评审

      1.申报受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符合引进条件的个人和团队可通过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w.gov.cn/col/col1229137241/index.html)下载申报表格,提交电子和书面申报材料各一份(详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初步审查。2021年5月至6月,由新区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针对申请个人和团队的申报书、身份、学历、工作经历、资质证明(证书)等,进行材料审核、资格审查、技术审查和初步遴选。

      3.专家评审。2021年7月至8月,邀请相关行业的权威专家、企业家、科技风险投资管理专家和政府经济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专家评审组,就申报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及其团队架构、学术及研究水平、创新能力、项目可行性、市场前景与潜力等方面,采取申报团队陈述、专家提问、口头答辩、专家打分、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入选项目分类推荐意见。先进制造业类人才创业项目,分A(特别支持)、B(重点支持)、C(优先支持)、D(一般支持)四个层次推荐;现代服务类人才创业项目,分A(特别支持)、B(重点支持)两个层次推荐。

      4.项目审定。根据专家评审推荐意见,结合新区产业实际,提交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二)特殊评审

      在符合本公告申报要求的基础上,有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在年度申报截止日(2021年4月30日)前提交特殊评审申请。

      1.特别优秀或亟需引进的创业项目,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审定;

      2.企业获得民间资本投资(除宁波市各级政府出资部分和团队自有资金出资外)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的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经审定可直接入选获得D类资助;

      3.在InnoBay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等新区管委会认可的赛事上获得一、二等奖的创业项目,可直接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政策支持

      (一)项目资助。先进制造业类人才创业项目,分A(特别支持)、B(重点支持)、C(优先支持)、D(一般支持)四个层次,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的创业资助;现代服务类人才创业项目,分A(特别支持)、B(重点支持)两个层次,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资助。

      (二)一事一议。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顶尖人才创业创新项目落户新区的,支持政策“一事一议”,最高可资助1亿元。

      (三)服务关爱。入选“前湾领航”计划的项目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纳入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管理范畴,享受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的各项政策。

      (四)配套政策。对由新区申报入选国家、省重点引才计划或宁波市“甬江引才工程”的人才及团队,视为“前湾领航”计划当然人选,按不重复原则给予等比配套奖励。

      (五)中介奖励。机构或个人推荐的人才项目3年内入选国家、省重点引才计划的,分别给予推荐机构或个人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项目入选“甬江引才工程”双创团队A、B、C类的,分别给予推荐机构或个人30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项目入选“甬江引才工程”资本引才团队的,按照区级资助额度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目入选“甬江引才工程”双创人才的,给予推荐机构或个人5万元的奖励;项目入选“前湾领航”计划的,给予推荐机构或个人3万元的奖励;已纳入“一事一议”的机构不予奖励。

      五、其他事项

      (一)2021年“前湾领航”计划于2021年4月30日申报截止,逾期不再纳入本年度集中遴选。

      (二)通过区本级“一事一议”直接引进的相关人和团队,均不再作为“前湾领航”计划申报对象。

      (三)申报人(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承诺栏中签名。经评审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减少注册资本、变更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入选项目落户新区后,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须将主要精力放在新区项目上,所在企业须在新区实质性运营并承诺入选后10年内不搬离新区;创业团队入选项目,若不能按要求全职到位,视作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四)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今后不得申报“前湾领航”计划;已入选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报送的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六)联系人:陆女士、沙女士、严女士

      联系方式:0574-63071272、63070910、89280142

      电子邮箱:401569576@qq.com, 1204624528@qq.com,1336534024@qq.com

      传  真:0086-574-63071273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机电路498号304室,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一号南楼235室

     

      附件:“前湾领航”计划申报材料清单.doc

     

     中共宁波杭州湾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部代章)

    2021年2月20日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党工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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