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度报告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阅读:
  • 时间:2021-02-20 15:27
  • 来源:来源: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网站(http://ningbo.chinatax.gov.cn/hangzhouwa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88号,邮编:315336,电话:0574-63098215,传真:0574-630982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和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目标,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纳税人学堂、政策法规库等。

    <ol list-paddingleft-2" style="width: 1111.11px; white-space: normal;">

    <ul list-paddingleft-2">

    <ul list-paddingleft-2">

    • 加大税收公开力度。2020年我局在税务局门户网站以及宁波杭州湾新区信息公开网站同步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9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等。

    • 加强税收公开广度。通过网站及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众和纳税人及时公开我局工作动态,加深社会公众对我局各项税收工作的了解。同时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工作,与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联系沟通,2020年度,《中国税务报》先后4次报道我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稳定运行等方面工作亮点;《甬派》、《浙江新闻客户端》等省市级媒体先后17次报道我局减税降费和便民办税特色亮点工作;“宁波税务”和“杭州湾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先后25余次发布我局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动态,获得纳税人广泛点赞和转发。同时,积极运用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相关工作,善用“互联网+”思维,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和解读政策,12月20日,我局制作的原创微信《个人买卖二手房怎么缴税?买房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答案都在这里》被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录用,阅读量达到7200次。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局围绕“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宣传要求,周密部署,形成合力,开展征期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线上同步更新税宣月活动动态及成效,进一步拉近税收政策宣传与纳税人之间的距离。

    • 丰富税收公开形式。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税收大数据,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丰富税收公开形式,通过我局频道、短信、纳税人学堂、12366服务热线、办税大厅LED屏幕、税企邮箱、微信平台、中国税务报等平台,打造立体化公开模式,使信息公开操作更加便捷、响应更加及时、受众更加细分、环境更加友好、影响更加广泛。方便纳税人、缴费人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了人员聚集可能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了由党委委员为组长,局内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按照文件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四)平台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的二级子栏目,栏目类别和数量由宁波市税务局统一设置,分类清晰、页面简约、查阅方便。通过日常及时公开我局税收工作开展情况,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外,2020年,我局配合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按期做好了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数据迁移等平台建设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的更新与日常维护,积极参加宁波市税务局和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严格落实宁波市税务局和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考核办法,以依法准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为前提,科学设置考核指标。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4

      18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47

      40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7

      24

      行政强制

      0

      +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56716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公开流程规范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工作队伍建设、公开及时性、公开内容有效性上仍有进步的空间。

      改进措施: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结合实际及时更新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同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培训,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