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宁波杭州湾新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府门户网站(www.hzw.gov.cn)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宁波杭州湾新区应急管理局,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88号,电话:0574- 8938484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格对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有关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 加强领导,把握关键。成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了责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从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看,已经形成了各级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良性局面。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局根据党工委管委会要求,制定了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就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作出了明确的安排,将执法依据、程序、完成时限等通过不同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公开,主动接受企业、群众的监督,全年无一例上访事件。
(三)落实载体,形式多样。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根据需求及时公布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安全常识等内容,并利用下企业检查指导时机,广泛向企业宣传有关方面的政策,受到企业肯定。
(四)突出重点,深入推进。针对安全生产风险和突出问题,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入手,把与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事项、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为和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推行政务公开,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它作为局对外的一个窗口,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维护好形象。
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具体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 | 8 | 2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3 | 5 | 38 | |
行政强制 | 3 | 2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新的突破,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挖掘信息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2021年,我局将继续抓好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抓好重点环节及关键部位的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进一步突出重点,保证效果,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杭州湾新区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