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最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2020年度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府门户网站(www.hzw.gov.cn)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电话:0574-89280268。
一、总体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新区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政务信息,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务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一)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事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准确。同时,指定落实专人为局信息员负责协调督办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2020年,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多、质量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重点公开了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以及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按规定时间、格式、内容发布原经发局年度工作年报、本年度财政预算和上年度财政决算,按时发布其他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格式规范、归类正确。
(三)2020年,我局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编制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认真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增进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主要条款和内容的理解,提升决策知晓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公众关心的事项,多渠道进行政策解读。
(四)2020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2020年,我局未发生举报、投诉信息,也未发生泄密或影响稳定的事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情况均未发生,并及时完成管委会布置的其他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 | -6 | 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信息更新、内容把关等方面仍需努力,信息公开时效性还应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规范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2021年,我局将围绕主要职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形成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通过网站、微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