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办、委),公安分局、庵东镇,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新区“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和2020年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安排观看警示片
认真落实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要求,组织观看2020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于2月20日下班前将落实情况报市长江办综合协调组。
二、制定“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具体方案
请经济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社会事业发展局等部门根据附件1责任分工,制定并下发相应领域具体方案。
三、抓紧开展大排查大整改
请相关部门根据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排查整改工作,并将各领域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表、问题清单和各问题整改方案于2月28日前报发展和改革局(宁波10个排查整改领域中,如不进行排查整改,需征得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认可,并在上报的工作总结材料中简单说明)。发展和改革局汇总相关情况,于3月5日前将新区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情况总结材料以管委会名义报市长江办综合协调组。
请相关部门于2月22日前,将专项领域整改工作联系人报至发改局综合科陈列闻处,联系电话:690820;89280364。
附件:1、制定10个领域“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具体方案责任分工.docx
宁波杭州湾新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杭州湾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