庵东镇、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浙文旅非遗〔2020〕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庵东晒盐技艺”项目列为宁波杭州湾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现将代表作名录予以公布(名录附后)。
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庵东晒盐技艺”和其他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保护规划,明确责任目标,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好、利用好,使之得以传承和发展,为繁荣新区文化,促进新农村发展,推进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附件:宁波杭州湾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宁波杭州湾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