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收管理及减税降费
  • 索引号: hzwxq17/2022-63235 组配分类: 税收管理及减税降费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单位: 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送达公告(2022年08月)
  • 时间:2022-08-01 14:29
  • 来源:宁波前湾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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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湾(宁波)餐饮有限公司等95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新税 社通字〔2022〕220800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 

    2022年08月01日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新税 社通字〔2022〕2208001号 

    龙湾(宁波)餐饮有限公司等95户纳税人: 

    你(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缴纳社会保险费(详见附件:未缴纳单位明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限你(单位)于2022年08月31日前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缴纳社会保险费,改正税务违法行为。逾期仍不改正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 

    2022年08月01日     

    详见附件:社保欠费080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