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度报告
  • 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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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2-03 16:00
  • 来源:来源: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宁波市公安局前新区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宁波前湾新区”门户网站(www.hzw.gov.cn)中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三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电话:0574-8938865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任务,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严格遵照《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等文件部署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新区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考核,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做到专人负责,随时登记随时公布,做到基础资料全面、真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注重加强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探索建立了常态化教育培训工作机制。

    (二)深化信息公开,提高公开实效。一是全面深化“放管服”和数字化改革。全面践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理念,依托互联网和移动终端,全面推广“网上申请、在线审批、快递快达”等模式,努力实现群众办事“零次跑”。瞄准与群众生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推出预约办证、自助办证等系列便民服务举措,进一步提升新区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服务质效。2022年,分局共计实现“一窗通办”事项187项,其中零跑腿事项183项,即办事项156项。2022年公安窗口政务服务2.0收件共计办理36792件,其中政务服务网223件,2.0大厅+专窗673件,掌上APP办件38596件。打造了24小时自助办理区,实现群众全天候办理出入境港澳再签注、车辆驾驶证期满换证、遗失补证、补领号牌、变更联系方式等业务,极大地方便群众差时办事。二是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强重要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社会高度关注的疫情防控、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出入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对能够确定救济渠道的,予以明示,答复形式做到严谨规范。

    (三)加强平台建设,扩大受众范围。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依托网上公安局、“阿拉警察”APP、智慧舆情、公安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等平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统筹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公安服务窗口等多渠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进一步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有效扩大影响范围。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以及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9

    行政强制

    20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代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22年,我局将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内容提出的责任以及信息发布格式、方式和时限,健全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二)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结合政务服务网建设,充分发挥“阿拉警察”APP、微信公众号等作用,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量,提高公开时效性,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三)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水平。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切实提高指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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