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wxq14/2023-66283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08-2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单位: | 区政法委(司法局) |
为有力支撑平安新区建设,推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全国一流开发区”,面向宁波前湾新区流动人口开展新市民积分免费享受新市民综合保障保险活动,为其生活带去安全和保障,切实提高在新区的归属感、幸福感。现将具体活动公布如下:
一、申请总量
2023年宁波前湾新区新市民综合保障保险免费计划申请总量不超过600人,最终名单根据报名情况和积分排名来确定。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加宁波前湾新区新市民量化积分申评,年龄在16-65周岁的新市民。
三、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通过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通过手机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宁波市“浙里新市民”管理系统宁波前湾新区专区,在“积分保险”应用进行线上申请。
(二)积分公示
积分应用申请受理结束后,申请人将在宁波市“浙里新市民”管理系统宁波前湾新区平台通知公告栏目中按照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申请名单确认
积分公示结束后,新区政法委对申请本次积分保险人员按量化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确定量化积分排位前600名名单,如出现分值相同的,则根据居住时间、缴纳社保等得分情况排名确定,并短信告知新市民。由新区政法委会同保险公司组织实施宁波前湾新区新市民积分免费享受新市民综合保障保险参保活动。
中共宁波前湾新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