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hzwxq19/2023-6614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8-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单位: 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前湾新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问题编号一)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时间:2023-08-07 10:49
  • 来源:宁波前湾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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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问题编号一)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有的工作推进不够实,有的“新官不理旧账”。特别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还存在差距。统筹协调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性不够,在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谋划不多,举措不力。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成为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部分生态涵养区毁林垦地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加快推进整改。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使命担当,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新区建设。

    整改措施: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治气、治水、治废、治土行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完善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3.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全力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努力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循环化、无害化利用;加强陆海统筹、部门协作,实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能力,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查改。结合中央督察反馈、巡视反馈和审计反映等有关问题,实施部门和乡镇条块结合系统联动联治,开展网格化、系统化、全方位、全领域的“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全面削减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有效避免同类型问题发生。

    整改成效: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党工委会议、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区连续3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四灶浦闸国控断面2022年水质达到Ⅲ类,加强固体废物监管,完善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运收体系,一般工业固废运收体系完成收运一般工业固废6716吨,持续改善新区生态环境质量。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否决不符合准入清单项目30余个。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办法》,不断完善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3.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固废污染防治,积极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印发了《宁波杭州湾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方案》、《宁波杭州湾新区“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度工作计划》、《宁波前湾新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建成22家“无废工厂”、12家“无废工地”、1家“无废景区”、5家“无废学校”、1家“无废医院”共计41个“无废细胞”。印发《宁波杭州湾新区“全面深化‘湾(滩)长制’推进海漂垃圾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宁波前湾新区生态海岸带先行段创建方案》,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投资新建10 万 m3/d污水处理厂1座,有效提升了新区污染防治能力。

    4.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查改,印发《宁波杭州湾新区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宁波问题“回头看”专项行动暨重点领域“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前湾新区深化开展工业固废乱堆放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网格化、系统化全方位全领域的“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全力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至8月20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4-89280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