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zwxq15/2022-66058 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已归档)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08-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单位: 崇寿镇
    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时间:2023-09-27 12:07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村镇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负责辖区内环境质量,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4.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发展计划,培育发展市场主体;负责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负责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工作。

    5.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6.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辖区内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城乡劳动力培训、社会保险(障)、劳动关系调整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美化城乡环境。

    8.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禁毒、反邪教、帮教安置等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保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9.编制并执行财政预决算计划;统筹各项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负责所属村(社区)和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的指导、监管和审计工作。

    10.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社区)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1.负责统一协调、按权限管理市级有关职能部门派驻在本辖区的机构及工作人员。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慈溪市崇寿镇政府本级决算、慈溪市崇寿镇中心幼儿园决算、慈溪市崇寿镇中心小学决算(包含崇寿镇相公殿小学决算)、慈溪市崇寿镇初级中学决算、慈溪市崇寿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决算。

    纳入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慈溪市崇寿镇政府本级

    2. 慈溪市崇寿镇中心幼儿园

    3. 慈溪市崇寿镇中心小学(包含崇寿镇相公殿小学)

    4. 慈溪市崇寿镇初级中学

    5. 慈溪市崇寿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5,512.84万元,支出总计25,512.8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4463.12万元,下降14.8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限售股体制外单独结算收入516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160.5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4,16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32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839.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16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5.82万元,占44.89%;项目支出13,314.70万元,占55.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160.52万元,支出总计24,160.52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4,463.12万元,下降15.5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限售股奖励支出430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309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3%,主要原因是有上级转移支付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2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83%。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790.62万元,增长/下降-20.7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限售股奖励支出430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20.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00.88万元,占14.7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829.00万元,占4.52%;教育(类)支出8,686.49万元,占47.41%;科学技术(类)支出864.00万元,占4.7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7.10万元,占2.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8.92万元,占8.56%;卫生健康(类)支出396.12万元,占2.1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200.50万元,占6.55%;农林水(类)支出882.69万元,占4.82%;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40.88万元,占3.5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24.00万元,占0.1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706.66万元,支出决算为18,32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7%,主要原因是部分为调整预算减少支出812.80万元,另外,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094.88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实际按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8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70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及上级转移支付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97.11万元,支出决算为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支出。

    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996.63万元,支出决算为868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调增及上级转移支付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19万元,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工业政策奖励支出增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2.76万元,支出决算为52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90.41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民政、残联线上级转移支付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14.63万元,支出决算为39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970万纳入体制结算直接扣减由市财政与人社局结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24.59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基建项目由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入基金预算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56.27万元,支出决算为88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调增90万元、村专职干部报酬等项目经费调减38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2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2.9万元,支出决算为64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行政、事业人员住房补贴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

    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该类支出均为上级转移支付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45.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0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36.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9.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17%。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7.50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是:今年工程项目数量减少,支出金额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9.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5,741.93万元,占98.32%;其他(类)支出98.00万元,占1.68%。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85万元,支出决算为5,83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5%,主要原因是今年工程项目数量减少,支出金额少,且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265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实际按上级转移支付金额支出。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385万元,支出决算为574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今年有上级转移支付支出2760.69万元,且项目金额调减。

    其他(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今年有上级转移支付支出98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06万元,支出决算为21.48万元,完成预算的85.72%,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占27.93%,与2020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48万元,占72.07%,与2020年度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执法中队、社区保安大队的执法、消防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7.26万元,支出决算为15.48万元,完成预算的89.69%。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检查、考核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220批次,累计2,129人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4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单位检查、考核等接待220批次,累计2,129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33.88万元,支出决算为19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20年度减少4.96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我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0.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7.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1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7.6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崇寿镇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组织对“崇寿镇2017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非纳管治理工程(健民村二期)”“崇寿镇崇文路(文苑路-新兴街)、文苑路(抗旱江-崇文路)工程”等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6.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25.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崇寿镇2017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非纳管治理工程(健民村二期)”“崇寿镇崇文路(文苑路-新兴街)、文苑路(抗旱江-崇文路)工程”等3个项目委托“慈溪安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崇寿镇2017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非纳管治理工程(健民村二期)”提高区域内污水收集能力和污水再生利用率、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性影响较好,目标群体满意度相对较高。“崇寿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减轻居民就医负担;继续助推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城乡居民自主缴费;帮扶重点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低保对象、持证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国家供养对象等特殊人群;持续性影响较好 、居民满意度较高。“崇寿镇崇文路(文苑路-新兴街)、文苑路(抗旱江-崇文路)工程”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方便沿线居民出行;提升区域交通能力,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改善镇容镇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可持续性影响较好,目标群体满意度高。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在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崇寿镇2017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非纳管治理工程(健民村二期)”及“崇寿镇崇文路(文苑路-新兴街)、文苑路(抗旱江-崇文路)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崇寿镇2017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非纳管治理工程(健民村二期)”项目绩效评价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评价得分94.40分,评价结论为“绩效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8万元,执行数为242.78万元,完成预算的87.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已按批复内容全部完成,项目完成后,有效提高了区域内污水收集能力,提高了污水再生利用率,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影响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二是项目完成不及时,导致另支付延期监理费;三是项目日常管护尚欠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筹措资金,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二是加强工程前期方案设计、保障工程按期完成;三是加强项目后期管护。

    “崇寿镇崇文路(文苑路-新兴街)、文苑路(抗旱江-崇文路)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评价得分93.35分,评价结论为“绩效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25万元,执行数为982.44万元,完成预算的56.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已按照批复建设内容全部完成,项目实施后极大地方便了沿线居民出行,提升了区域的交通能力,完善了区域路网结构及城镇基础配套设施,进一步改善了镇容镇貌,为加快推进崇寿镇成为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城镇发挥了重要作用。项目持续性作用明显,社会公众满意度高,达到了预期的预算绩效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偏高;二是拆迁费用村尚未与镇结算。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安排投资规模;二是拆迁费用尽快与村进行结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汇总)公开表.xls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