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wxq19/2024-66418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6-1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单位: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宁波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集中供热2X25t/h生物质锅炉技改项目 | 宁波市前湾新区崇寿镇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绿园一路58号 | 宁波纯丽热力有限公司 | 为满足园区供热需求,公司计划拆除原审批的1套15t/h生物质气化炉+蒸汽锅炉和1套备用锅炉—12t/h生物质气化炉+蒸汽锅炉(实际建设为1台12t/h生物质颗粒锅炉),新建一座锅炉房及配套炉后设施,新建1台25t/h 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和1台备用锅炉—25t/h 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成型燃料两用锅炉。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锅炉烟气通过“调质除硫+布袋除尘+低温SCR”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标准;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成型燃料两用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标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锅炉排污+软化处理浓水经中和沉淀处理达标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综合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一般固废为灰渣、污泥、焦油、废树脂、布袋粉尘、废布袋、脱硫废渣、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机修废油、废催化剂。灰渣、污泥、焦油、废树脂、布袋粉尘、废布袋、脱硫废渣、废包装袋外售给相关公司综合利用,焦油进入锅炉进行二次燃烧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置;机修废油、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89280195
电子邮箱:hzw12369@1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