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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妇女产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
  • 时间:2024-07-05 14:25
  • 来源:宁波前湾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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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市民,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为188天。妇女产假的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

    根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该办法规定增加的产假可以与修改后条例规定的产假进行叠加享受。

    咨询电话:0574-8928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