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hzwxq21/2025-0009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单位: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湾新区分局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湾新区分局关于2025年度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活动的通知
  • 时间:2025-01-16 10:06
  • 来源:宁波前湾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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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浙江省 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浙市监市〔2025〕1 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甬市监市场〔2025〕6号)精神,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湾新区分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续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自愿原则。申报 2025年度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并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一)申报(续报)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凡在我区依法设立 2 年以上且连续正常经营,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 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3年分局认定(续展认定)的 A 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已认定或公示为 AA 级企业除外),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认定期满后自行失效。

    (二)申报(续报)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 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 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3年10月20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 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 AAA 级的企业除外),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三)申报(续报)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 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 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A级连续公示期满二年,可直接申报浙江省 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2023年9 月25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 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二、申报公示的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网上申报,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申报系统将于2025年3月17日开放。

    1.资格申报。企业在线上完善基本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申报等级,进行资格申报。

    2.数据填报。资格申报通过后,企业在线填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数据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企业保存并下载申报表和《公示承诺书》,经企业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通过系统上传并提交,提交完成系统将锁定填报内容,不得修改、当年不得再次申报。

    (二)分局核查

    分局通过线上和实地结合的方式对填报材料进行核查。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 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将推荐企业提交到市市场监管局;对符合条件的申报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于 2025年6月16通过申报系统将推荐企业提交到市市场监管局;对符合条件的申报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于 2024年 8月31日前在申报系统上完成审核。新申报企业连续两年亏损或资产负债率高于90%的原则上不得推荐。

    (三)市局复核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申报系统对分局推荐的申报 AA、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复审、合同和信用情况测评、征信查询,并实地走访或答辩。

    (四)分局、市局、省局公示

    1.申报 A 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分局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并发放“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

    2.申报 AA 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复审、测评、征信查询、抽查或答辩情况,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由市局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并发放“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和牌匾。

    3.申报 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复核情况,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形成拟首次公示、继续公示企业建议名单,报省市场监管局审核公示。

    (五)动态管理

    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发现公示企业存在《办法》中不符合公示条件的,按照《办法》要求,及时予以撤销(撤回)。对生产经营不正常、产品质量有问题、财务状况不佳、合同管理和信用状况差、对虚假填报数据,故意隐瞒处罚信息,虚假填报未取得的守重公示等级,伪造企业相关资质等级、荣誉证明等情况,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动态淘汰。

    分局联系人:市场监督管理科胡正雷,电话:89384825。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湾新区分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