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wxq6/2025-00378 | 组配分类: | 文件 |
文件编号 | 甬前建交〔2025〕8号 | 发文日期: | 2025-0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单位: | 宁波前湾新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新区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考勤软件服务商,区安质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甬新规建土〔2017〕33号)、《关于做好宁波杭州湾新区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甬新规建土〔2017〕34号),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情况通知你们(见附件),对项目考勤率低的项目责任企业按情节轻重予以警示、通报批评、信用惩戒,施工、监理企业分别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予以信用惩戒。
一、基本情况
通过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统计和人工核实,发现在建工地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考勤工作不够重视,存在关键岗位人员未切实到岗履职甚至零考勤、新开工或复工项目未及时安装人脸识别考勤设备、考勤设备经常断网等问题。
2.部分施工、监理企业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规范,存在考勤时间不在规定的考勤时间范围内、两次考勤间隔时间不符合规定、每日仅考勤一次等问题。
3.部分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录入不规范,存在施工企业自行录入关键岗位人员信息、人员更换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等问题。
二、处理措施
1.对第四季度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在30%-50%(含50%)和关键岗位人员未全部到岗履职的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予以警示。对上季度已经警示的项目责任企业同时予以信用惩戒。
2.对第四季度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在30%及以下和项目经理、总监考勤率在60%以下的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信用惩戒。
三、下步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充分重视考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提高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奠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人员队伍基础。
2.建设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通知》(甬建发〔2014〕236号)要求,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考勤履职情况的检查,对到岗率低于规定或到岗不履职的情况应及时督促改正。
3.为保障考勤有效连续监管,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更换考勤软件服务商。各家考勤软件服务商要加强技术保障,坚决遏制考勤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考勤弄虚作假情形,应第一时间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监理企业与考勤软件服务商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我局将严肃处理。
4.新区安质站应加强施工现场考勤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配置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考勤履职、在考勤中弄虚作假等行为督促整改,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宁波前湾新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