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hzwxq19/2025-0091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5-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单位: 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23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 时间:2025-05-21 15:28
  • 来源:宁波前湾新区
  • 发布机构:
  •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大道(吉车路-兴慈四路)、海祥路(观海一路-观海三路)市政工程

    宁波前湾新区东北部, 十二塘大道西起吉车路,东至兴慈四路; 海祥路南起观海一路,北至观海三路

    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沣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十二塘大道西起吉车路,东至兴慈四路,道路全长约 4030 米,道路标准断面宽 26 米,新建桥梁 2 座,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 30千米/时; 海祥路南起观海一路,北至观海三路,道路全长约730 米,道路标准断面宽 16 米,新建桥梁 1 座,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 30 千米/时。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达标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以及施工车辆冲洗。 噪声:①应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要求;②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③加强施工期道路交通管理,保持道路畅通,减缓施工期噪声影响。废气:粉尘:①喷水或遮盖抑尘;②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③建筑材料应定点堆放,并采取挡风板、遮盖等防尘抑制措施;④合理布置临时堆场,对堆场进行遮盖、洒水处理;⑤控制施工运输车辆车速,并保持施工场地出入口和主要道路清洁、湿润;⑥运输车辆喷水或遮盖;⑦加强工程管理。沥青烟:不设置沥青拌合站,采用商品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针对环境敏感目标的时段。 固废: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土方和钻渣均运至通航大道与兴慈四路交叉口西北侧空地,进行场地回填,建筑垃圾由拆迁部门回收利用,如后期周边有更适宜接受单位,可就近利用。3、施工废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89280195

    电子邮箱:hzw12369@1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前湾新区滨海一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