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wxq19/2025-0095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5-27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单位: | 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防汛公路南延段(崇兴公路-相公殿村耕地)新建工程 | 宁波前湾新区崇寿镇防汛公路南延段南起建附线,北至崇兴公路 | 宁波杭州湾新区海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南起建附线,桩号K0+000.00,北至崇兴公路,终点桩号K0+664.51,路线全长665m,公路规划宽度为10m,按照四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km/h。沿线无桥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①废气:施工期:设置施工围挡、洒水抑尘、施工路面硬化、设置洗车池、建筑材料遮盖等减少扬尘污染的环保措施;运营期:加强车辆管理,禁止超标车辆上路;加强公路清扫;及时修补破损路面;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②废水:施工期:设置隔油池、沉淀池等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等处理后回用工程养护、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使用吸粪车转运周边污水管网排放;运营期: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清理路面、加强车辆安全检查、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等。③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期运输线路尽量避开集中居住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营运期:加强交通管制、汽车禁止鸣笛、限速行驶、路面维护。④固废:施工期: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废按要求储存和转运;余方运往宁波杭州湾新区围涂生态保护修复项目Ⅳ标段进行综合利用。运营期:人行道设置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89280195
电子邮箱:hzw12369@1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前湾新区滨海一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