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wxq20/2025-01147 | 组配分类: | 土地管理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6-2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湾新区分局 |
序号1
邵惠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崇寿镇崇胜村的慈集用(2003)字第20285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惠春
序号2
王少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崇寿镇相公殿村的慈集用(2004)字第20005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少杰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