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wxq6/2025-01429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8-0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单位: | 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经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对申报工地资料进行审查。根据《关于印发<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的通知》(甬新规建土〔2013〕16号),经宁波前湾新区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小组评审,宁波杭州湾新区金融广场二期项目等39个工程,拟评为2025年度宁波前湾新区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7日内。联系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玉海西路201号3号楼216室,投诉电话:0574-89388883。
附件:拟评为2025年度宁波前湾新区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wps
宁波前湾新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