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zwxq19/2025-01751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9-29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单位: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万套汽车底盘配件 | 宁波前湾新区崇寿镇纬二西路248号 | 宁波祥春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拟投资金额1200万元,租赁浙江建明钢结构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本项目仅租赁厂房一楼)作为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约3000m2,项目主要购置多用炉、回火炉、数控车床、数控铣床、磨床、抛丸机、清洗机、空压机等设备进行产品的加工,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万套汽车底盘配件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1)项目渗碳前置换废气和渗碳尾气从尾气出口的集气罩收集后经小火炬燃烧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项目淬火尾气经淬火槽自带废气管道收集、开炉废气采用炉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回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一套“干式过滤+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抛丸粉尘:通过设备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废水:(1)超声波清洗废水经“调节、隔油、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后纳管排放。 (3)循环冷却水经电除垢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固废:设置规范的满足要求的固废堆场,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位于一楼东南侧,面积约10m2,需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在危废仓库暂存,位于一楼东南侧,面积约8m2,化学品在化学品仓库暂存,位于一楼东南侧,面积约5m2,需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振隔声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8928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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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前湾新区滨海一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