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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布2025年第三季度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情况的通知
  • 时间:2026-01-06 17:08
  • 来源:宁波前湾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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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区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考勤软件服务商,新区安质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甬新规建土〔2017〕33号)、《关于做好宁波杭州湾新区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甬新规建土〔2017〕34号)等文件,现公布2025年第三季度在建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情况,对考勤率不足的施工、监理企业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示、信用扣分。

    一、基本情况

    基于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统计数据,经核实发现在建工地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考勤工作不够重视,存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低甚至零考勤、新开工或复工项目未及时安装人脸识别考勤设备、考勤设备经常断网等问题。

    2.部分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规范,存在未在规定时间段考勤、进出场考勤间隔时间不符合规定、每日仅考勤一次等问题。

    3.部分施工、监理企业进行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后,未及时更新人脸信息。

    二、处理措施

    1.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30%(不含)-50%(含)的施工、监理企业予以警示;

    2.对连续两季度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30%(不含)-50%(含)的、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30%(含)以下的、项目经理、总监考勤率60%(含)以下的施工、监理企业分别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进行信用扣分。

    三、下步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高度重视实名制考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提高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奠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人员队伍基础。

    2.建设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通知》(甬建发〔2014〕236号)要求,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考勤履职情况的检查,对到岗率低于规定或到岗不履职的情况应及时督促改正。

    3.为保障考勤有效连续监管,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更换考勤软件服务商。各家考勤软件服务商要加强技术保障,坚决遏制考勤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考勤弄虚作假情形,应第一时间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监理企业与考勤软件服务商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我局将严肃处理。

     

    附件:1.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30%(不含)-50%(含)的项目(施工)

    2.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30%(不含)-50%(含)的项目(监理)

    3.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30%(含)以下的项目(施工)

    4.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30%(含)以下的项目(监理)

    5.项目经理考勤率60%(含)以下的项目

    6.总监考勤率60%(含)以下的项目

    附件1-6.pdf

     

     

    宁波前湾新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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