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wxq18/2024-67190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8-2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单位: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为规范宁波前湾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城市管理,维护新区交通秩序和市容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起草《宁波前湾新区便民摊贩经营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4年初,新区出台《美丽前湾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新区计划在有条件的区域试行便民摊贩疏导点,旨在有效缓解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象,高标准打造“美丽前湾”。
为有效规范疏导点的经营管理,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规定》,希望通过法治方式逐步缓解、根治流动摊贩占道乱象,实现社会需求、经济效益与环境品质的集聚提升。
二、主要考虑
《规定》重点把握三个方面:
一是更强的服务性。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尺度、温度、法度为纲,落实综合执法帮扶企业具体措施。保障企业及员工实际生活需求,提升企业内部及外围环境配套保障,拉动消费层级,减轻企业负重,以民生为导向促进企业改革,注重企业效益与员工服务并举。聚焦以增值化理念赋能综合行政执法手段,持续优化前湾新区营商环境。
二是更高的公平性。前湾新区新质生产力近年来高速发展,新区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伴随对于公平、正义的要求日益增长。新区相关部门转变过往只堵不疏思维,疏堵结合,切入摊贩经营诉求、群众消费需求、商铺经营成本、企业服务保障四方面平衡点,从设置便民摊贩经营区域着力,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由“人治”向“法治”转化。
三是更严的管理性。坚持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研究便民摊贩经营备案操作办法,保障便民摊贩合法合规活动,从严整治占道经营及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法治威信,促成长效管理机制落地。
三、主要内容
《规定》包含总则、实施对象、区域划定、部门职责、设置规范、申请备案、经营规范、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部分内容,共十七条。
(一)总则部分(第一条)。阐释《规定》制定的意义,明确法律依据。
(二)实施对象部分(第二条)。明确本规定适用的经营对象,即食品摊贩、日杂百货摊贩、农民自产自销摊贩。
(三)区域划定部分(第三条)。明确由新区管委会有关职能部门划定区域,由新区管委会向社会公告。
(四)部门责任部分(第四条)。明确新区管委会有关职能部门及属地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五)设置规范部分(第五条至第六条)。明确设置便民摊贩经营区域的制度,即定管理单位(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现场公示、一点一策等内容。
(六)申请备案部分(第七条至第八条)。明确便民摊贩经营备案的操作办法制定,依照操作办法开展申请备案工作。
(七)经营规范部分(第九条至第十一条):明确便民摊贩经营的经营原则、卫生保洁、油烟净化、噪音防控、禁止项目、服从管理等要求。明确食品摊贩的经营规范。
(八)法律责任部分(第十二条至第十三条)。明确违反本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置。明确阻碍、干扰、抗拒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部分(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明确商业综合体便民摊贩经营区域设置;明确乡镇、街道的便民摊贩疏导点公告由属地政府向社会发布;明确解释部门和试行期限。
四、特色亮点
《规定》有以下三方面创新:
一是形式机制上的创新。今年是宁波市创新实干奋进之年,前湾新区不断以新的理念指导工作,以新的载体推进工作,以新的措施攻克困难,以新的对策解决问题,保证便民摊贩区域设置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因地制宜上的创新。前湾新区作为长三角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区域之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面临工业板块企业生活配套设施相对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问题。前湾新区在赋能基层治理上寻求营商环境优化的突破口,从便民摊贩区域的设置上精准着力,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形成新载体,勇当改革新实践的探路先锋。
三是手段方法上的创新。前湾新区在制定本规定的工作中充分考虑准入经营类别,研究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创新性颁发便民摊贩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经营许可证与便民摊贩食品登记卡。科学精准划定设置区域,逐步推开动态调整。建立便民摊贩疏导点建设工作专班,专班成员部门各自履职,对本规定有关事宜进行统筹规划,切实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吴岳海,0574-89386924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宁波前湾新区便民摊贩经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